服务类
名 称:通信链路租赁项目
******法院、人民法庭及其他单位间快速、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需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一、总体要求
******法院、人民法庭及其他单位间快速、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需要。
************公安局。服务内容包括数据专线、视频专线、互联网专线、远程提讯专线、外部专线、移动专线,共计951条(具体网络接入需求详见附件1《通信链路租赁需求清单》)
******法院专网技术规范第1部分:广域网》。
(四)专线开通时限:
******法院专线开通时限≤30天;
******法院专线开通时限≤45天;
3.人民法庭及其他专线开通时限≤60天。
******法院和人民法庭,共计445条)
******法院
★1.本地500M带宽数据专线2条,院本部至连山区综治中心点对点链路100M线路1条。
******法院具备专线接入双活能力。
3.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2倍。
★4.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小时。
5.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网络连接服务:
1)具备连接至下辖人民法庭点位的双线接入能力;
2)具备不低于8个点位的千兆光接入能力;
3)具备支持10G、POS的接入扩展能力;
4)具备基于RIP、OSPF、BGP4、IS-IS协议的数据转发能力。
(2)数据处理服务:具备不低于15Mpps的单节点数据包转发能力。
(3)传输安全服务:具备支持SM1、SM2、SM3、SM4的国产加密算法能力。
6.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7.每半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8.提供两会、重大会议、大要案审判期间线路现场重保服务。
(二)人民法庭
★1.本地100M带宽数据专线4条。
2.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10倍。
★3.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
4.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网络连接服务:具备基于RIP、OSPF、BGP4、IS-IS协议的数据转发能力。
(2)数据处理服务:具备不低于2Mpps的单节点数据包转发能力。
(3)传输安全服务:具备支持SM1、SM2、SM3、SM4的国产加密算法能力。
5.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6.每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法院和人民法庭,共计327条)
******法院
★1.本地20M带宽数据专线1条。
2.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5倍。
★3.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小时。
4.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网络连接服务:
1)具备不低于16个点位的千兆接入能力;
2)具备基于RIP、OSPF、BGP4、IS-IS协议的数据转发能力。
(2)数据处理服务:
1)具备不低于300Gbps的数据吞吐能力;
2)具备不低于100Mpps的数据包转发能力。
(3)传输安全服务:
1)具备基于IP或逻辑接口对网络进行安全域的划分能力;
2)具备基于TCP/UDP/ICMP/IP对数据包的过滤能力;
3)具备对恶意攻击行为的防护能力。
5.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6.每半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7.提供两会、重大会议、大要案审判期间线路现场重保服务。
★8.如采购人提出增加带宽需求,可免费扩容至50M。
(二)人民法庭
★1.本地10M带宽数据专线4条。。
2.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5倍。
★3.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
4.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网络连接服务:
1)具备不低于8点位的千兆接入能力;
2)具备基于RIP、OSPF、BGP4、IS-IS协议的数据转发能力。
(2)数据处理服务:
1)具备不低于1Gbps的数据吞吐能力;
5.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6.每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法院,共计98条)
******法院
★1.200M带宽互联网专线1条。
★2.IP地址≥8个/条。
3.线路可用率达到99.9%,线路带宽扩容能力≥2倍。
★4.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小时。
5.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6.每半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五、远程提讯专线(连接看守所线路,共计49条)
★1.本地10M带宽数据专线1条。
2.线路可用率达到99.9%,线路带宽扩容能力≥2倍。
★3.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
4.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及设备进行组网。
★5.每年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合同可续签两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蒋越、金志斌、马福琴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 号”文件计取,费用由成交
供应商支付,金额为 10341.00 元。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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