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110GHZ近场天线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UT-HW-ZB******号
******大学110GHZ近场天线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 |
110GHZ近场天线测试系统 |
1套 |
系统应满足50-110GHz天线的近场和紧缩场的天线测试能力,测试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增益、方向性、波束宽度、交叉极化隔离度、旁瓣电平、前后比、辐射图、效率等。系统包含50-110GHz收发扩频模块、毫米波紧缩场反射面、高精密多轴运动伺服系统和毫米波测试射频组件。 |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用户单位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指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代理机构处线上免费获取。
供应商通过代理机构官网“******/”进行操作,从项目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报名”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保证报名时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备注:投标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与在招标代理机构平台网站获取的不一致,以在招标代理机构平台网站获取的招标文件版本为准。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文老师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杨小姐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滕小姐
电 话: 020-******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采购文件报名后可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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